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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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存在有效期 。
根据法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单位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后,可以永久使用,只要特种设备没有进行报废,该使用登记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特种设备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
在正常情况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效期是电梯为一年;起重机为二年;厂内机动车辆为一年;大型游乐设施为一年;锅炉为一年;压力容器为三年至六年 。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