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昆明安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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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
2、安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
3、非安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安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
二、申请人在安宁的房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私有住房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或者单身人士
3、离婚前有住房,离婚3年以后无住房人员
4、申请家庭成员无私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自建房、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租住单位房) 。
三、就业及人均月收入
属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过的《劳动合同书》并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期完税票据退休职工,提供退休证书、退休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有无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证明材料 。人均月收入低于2975元/月 。

【昆明安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