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使用防空警报


谁可以使用防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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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使用防空警报】防空警报由军队和政府机关统一组织,由战区指挥机关或城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发布,或授权对空防御报知系统发布 。防空警报是城市防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战时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是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提醒人们防空的警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
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第三十二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通信、警报网所需的电路、频率,邮电部门、军队通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予以保障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 。
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