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协会成立规定


体育协会成立规定

文章插图
一、需提交的材料
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
二、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
三、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 。
【体育协会成立规定】四、审批
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
五、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