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残一二级政策


四川重残一二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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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每月发放55元的护理补贴,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月发放70元的生活补贴,满足两项条件,可享双重补贴 。二级残疾就是二级伤残的俗称 。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 。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四川重残一二级政策】四川重残一二级政策
每月对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55元护理补助,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发放70元生活补助 。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可以享受双重补贴 。
(1)残疾人生活津贴 。
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35%对低保家庭中的非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25%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25%原低保家庭重残补助和低保中增加的部分伤残补助取消 。对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身体、精神、家庭外视力等残疾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给予100%的生活补助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以内,对依靠老年人生活的特殊残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助 。同时,取消原低保范围以外的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基金 。
(2)重度残疾护理津贴 。
城乡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分配 。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个补助标准,增加补助 。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城乡补助统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