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签订的三次协议


南宋签订的三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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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进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送回宋徽宗灵柩和赵构的母亲韦氏 。二是隆兴和议,南宋不再向金称臣,彼此以叔侄之国相称,南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为岁币,数额减为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这个成果与虞允文取得采石矶大捷有很大关系 。三是嘉定和议,这次和议,南宋更屈辱,岁币增至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 。
南宋签订的三次协议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 。
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在1141年订立的和约 。宋军在反击金的入侵中已取得一定的胜利,但宋高宗与宰相秦桧唯恐有碍对金议和,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的兵权,甚至制造岳飞冤狱,使抗战派对投降议和活动无法进行反对 。绍兴十一年(1141)双方达成和约:宋向金称臣,金册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自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 。绍兴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10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
隆兴和议,是继绍兴和议之后南宋与金朝订立的第二个屈辱和约 。宋孝宗即位后欲进攻金朝,收复中原,便起用老将张浚等发动“隆兴北伐”,却于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在符离被金军击溃 。朝臣汤思退等群起攻击张浚北伐误国,力主和议 。孝宗动摇不定,下罪己诏,罢黜张浚,任用汤思退等妥协派执政,并下令撤防,遣使与金议和 。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十二月,在金朝大军胁迫下达成和议 。主要内容为:金宋两国皇帝以叔侄相称改“岁贡”称“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为二十万两匹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东)、海(今江苏连云港)、泗(今江苏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陕西商州区)、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与金 。因和议至次年即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称“乾道之盟” 。隆兴和议之后,宋金两国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 。
嘉定和议是南宋与金国签订的第三个不平等条约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月,韩侂胄发起“开禧北伐”,寄望收复北方故土 。韩因轻敌冒进,同时四川吴曦叛乱,使得前线攻势迅速瓦解,自己也在开禧三年(1207)十一月,被朝中反对派杨皇后、史弥远、杨次山等人合谋诛杀 。随后,史弥远等人将韩侂胄等人的首级送往金朝,以“函首之耻”的代价,向金朝示好求和 。嘉定元年(1208)九月,宋金达成“嘉定和议”,南宋在对金关系中的地位再次降格 。“开禧北伐”以失败告终 。和议内容是上国书称金主为伯父,岁币银绢各三十万 ,又以三百万缗钱赎回淮、陕两地 。嘉定和议后,双方大致维持和平六七年 。
南宋签订的三次协议南宋历史上与金有过三次大的和议,分别为“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和“嘉定和议” 。
1141年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进“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送回了靖康之变中掳去的宋徽宗的灵柩(宋徽宗1127年被掳走,在金生活了14年,死在了金国)和赵构的母亲韦氏,这次和议相当屈辱 。
1164年的隆兴和议稍好一点,这次和议达成后,南宋不再向金称臣,彼此以叔侄之国相称,南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为“岁币”,数额减为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这个成果的取得,与虞允文率兵击败金的进攻、取得“采石大捷”有很大的关系,南宋军事上有了些许的优势,政治上自然取得一定进步 。
南宋有了一定的军事实力,就想北伐金朝,收复被金占领的土地,却被金军击败,金朝趁此逼迫南宋重新签订和约,这就是1208年的“嘉定和议” 。这次和议,南宋更加屈辱,“岁币”增至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还不如60多年前的“绍兴和议” 。

【南宋签订的三次协议】